认知失调与自我概念
E.Aronson和Elizabeth Nel、Robert Helmreich的实验:
(1969. Opinion change in the advocate as a function of the persuasibility of his audience: A clarification of the meaning of dissonanc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23, 117-124)
当被试在得到奖赏很少的情况下去录制一场支持使用大麻的演讲时,他们对大麻的态度会出现很大的变化。当然,只有在被试们认为鲁迅将要向那些在该问题上观点不确定的观众播放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反,当被试们得知录像将会向那些对大麻态度十分坚决的人播放时,演讲者的态度则只有恨小改变。因此,如果说谎者因说谎得到的奖赏很小,那么他的态度会有较大的改变,尤其是当谎言有可能导致听众的信念和行为发生改变时,更是如此。
大量的后续研究支持了这一推理。E.Aronson提出了就失调与自我概念问题的一般原则:失调的影响在以下条件下达到最大:(1)人们感到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2)人们的行为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行为造成的结果越大,而且人们对行为的责任越大,人们感受到的失调越大;所感受到的失调越大,人们自身态度的改变越大。
只要自我概念受到挑战便会导致失调的观点。比如以下的例子。假如你在家里,正好有人敲门请你为一项很有价值的慈善事业捐助。假如你不想捐,你可以很容易想出拒绝的理由。但是,在募捐者说完那些一般的要求之后,加上一句“即便是一分钱也会有帮助”。无疑,这句话之后你若拒绝捐助就会对你的自我概念形成挑战,从而引起失调。毕竟,一个吝啬到连一分钱都不愿出的人,会属于哪类人?你先前想好的拒绝理由和辩解都不再管用。这一场景被Robert Cialdini和David Schroeder通过实验验证(1976. Increasing compliance by legitimizing paltry contributions: When even a penny help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34, 599-604)。
结果表明,那些受到“即便一分钱”请求的居民所做出的捐助更多,几乎是仅仅一般请求条件下提供捐助人数的两倍多。而且,平均起来看,“即便一分钱”捐助者所捐助的数额,几乎与其他捐助者一样多。
为何如此?显然,缺少拒绝捐助的外部理由不仅仅促使人们去捐助,而且在捐助者做出捐助决定后,避免让人感到自己小气的想法也影响到他们决定捐助多少。一旦人们决定掏钱,仅仅拿出一分钱是自我降低身份;只有提高更多的捐助,才能与他们好心慷慨的自我认知统一起来。
不充分奖赏在教育中的应用
提供大量的外部理由,可能会抑制兴趣的成长。
Edward Deci和他的同事们所做的几项实验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Deci , E. ,1975. Intrinsic motivation. New York: Plenum.
Dec, E. ,1971. Effects of externally mediated rewards on intrinsic motiv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8,105-115.
Deci, E. , Nezlek, J. , & Sheinman, L., 1981. Characteristics of the rewarder and intrinsic motivation motivation of rewarde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0, 1-10.
Ryan, R. M., & Deci, E., 1996. When paradigms clash: Comments on Cameron and Pierce’s claim that rewards do not undermine intrinsic motivation. 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rch, 66, 33-38. )
而且Deci还向前一步,他证实,在人们去从事一项很愉快的获得的时候提供奖赏,实际上会降低这项活动对人们的内在吸引力。例如,在Deci的一项实验者大学生们单独解一个小时的趣味难题。第二天,为学生们提供新的实验条件是:只要他们解出一道将得到一美元。控制条件下,就像原来一样,不提供奖赏。到了第三阶段,这两组都没有奖赏。所要考察的问题是:每一组学生对趣味难题的喜爱程度有多大?在第三阶段,Deci通过观察每个学生在自由休息期间是否仍然在解题——这时他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任何事情,来测量他们对这一个活动的喜爱程度。结果发现,未受奖赏组花费了更多自由时间来解题。而受奖赏组在得不到奖赏的情况下,对解题失去了兴趣。
马克·莱佩尔和他的同事们对学前儿童的研究也发现了同样的关系。
(Lepper, M. R. , & Greene, D. 1975. Turning play into work: Effect of adult surveillance and extrinsic rewards on children’s intrinsic motiv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31, 479-486.
Lepper, M. R., Keaveny, M. , & Drake, M., 1996. Intrinsic motivation and extrinsic rewards: A commentary on Cameron and Pierrce’s meta-analysis. Review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66, 5-32.)
研究者要求其中一半孩子进行塑料拼图游戏,并答应人他们稍后玩一种更有趣的游戏。而另一半孩子也进行拼图游戏,但没有允诺提供任何回报。拼图之后,所有孩子都被允许参加更有趣的游戏(但只有开头的一半孩子被告知,这是对他们的奖赏)。几周过后,他们让这些孩子自由参加拼图游戏。结果发现,那些为了获得玩更有趣的游戏而进行拼图的孩子们,在拼图上花费的时间更少。
如果不提供任何奖金或报酬,而只采取表扬的方式对人们进行奖赏呢?大多数家长和教师认为,表扬孩子取得好成绩总是有益的。Jennifer Henderlong和马克·莱佩尔回顾了该领域大量的研究,发现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只有运用适度而且让孩子们感到的确值得,表扬才会有益。假如某位家长或教师滥用表扬,以至于让孩子们产生了自己做某事是为了得到表扬的错觉,那么孩子将不会对活动本身产生乐趣。
同样,假如表扬的重点放在竞争上——即做得要比班上大部分孩子好,孩子们便会将注意力集中在赢过他人而不是做好某事,结果导致他们不会喜欢所做的事情。
导致人们去关注做好一件事情的外部原因,会降低任务本身的吸引力。而且,正如Carol Dweck指出,当表扬针对的是儿童的努力而不是天赋能力时,它所产生的作用最大。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们在从事一项困难的任务时付出了努力,并因此而受到了表扬,他们会从中汲取一条重要的教训:“当情况变得棘手时,我会努力,因为只要努力就会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是,假如他们因为聪明而受到表扬,那么一旦出现失败的情形,他们往往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聪明。”这可能会导致破坏性结果
不充分惩罚
严厉的惩罚只会让人学会逃避被惩罚。
E.Aronson认为,“采用严厉惩罚来威胁一个人不去做他喜欢的事情,必须不断地进行干预和警告。假如人们从某种程度上能够喜欢做那些事情,而且认为它们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福利的话,社会管理将会更加有效而且也较少需要那些令人讨厌的限制。假如孩子们感到不受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不作弊、不偷他人的东西很有乐趣的话,社会便可以放松警戒减少惩罚。”
“要求说服人们(特别是少儿)欺负比自己弱的人没有什么乐趣,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可以想象,在某些条件想,人们可以说服自己这类行为是没有乐趣的。”以下是E.Aronson举的例子。
假定你是一个5岁男孩的家长,这孩子喜欢打自己三岁的妹妹。你尽力讲道理,但无效果。于是,为了保护女儿,并且让儿子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你开始对他的攻击行为进行惩罚。作为家长,你可以采取:
A,特别轻微的惩罚,如用严厉的目光制止;
B,特别严重的惩罚,如狠揍一顿,在墙角罚站两小时,剥夺一个月看电视的权利等。
受到惩罚威胁越严重,你的儿子在你面前改正的可能性越大。但只要你看不见,他便可能变本加厉地打自己的妹妹。
在两种情况下,孩子都会体验到失调。他知道自己现在不能打自己的妹妹,同时也知道自己特别喜欢打自己的妹妹。当他强烈地希望去打自己的妹妹,但又不能打她时,他会问自己,“我怎么不去打我的小妹妹呢?”在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有一个来自外部的理由作为现成的答案:“我之所以现在不去打她是因为,如果我打了她,那边的那个巨人(我的父亲)就会来揍我,让我站墙角,并且一个月不让我看电视。”这样,严重的威胁为这个孩子的“当着父亲的面不打自己的妹妹”提供了充分的外部理由。
在轻微的威胁下,这个孩子也体验到失调。但当他问自己“我怎么不去打我的小妹妹”时,他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答案,因为那种威胁太轻微了,以至于不可能提供充分的理由。这个孩子没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尽管他有一些不做这事的理由,但是缺乏充分的辩护。在这种条件下,他会不断地体验到失调。他不能通过简单地将不做这件事情归咎于严重的威胁来减少失调。
这个孩子必须为自己不再去攻击自己的小妹妹找到一种辩护方式。最好的方式就是使自己相信,他的确不喜欢打自己的小妹妹,一开始他就不想这样做,而且打一个小猴子没有什么乐趣。所受到的威胁越不严重,所能够找到的外部理由越少;而能够找到的外部理由越少,就越需要去寻找内部理由。为人们提供构建自身的内部理由的机会,是向建立个人持久价值体系迈出的一大步。
为了验证以上观点,E.Aronson和Carlsmith J.M.在哈佛大学幼儿园进行了一项玩具偏爱的实验
(Aronson, E., & Carlsmith, J. M., 1963. Effect of the severity of threat on the devaluation of forbidden behavior.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66, 584-588)
研究者首先要求五岁的孩子们对几种玩具的吸引力进行评价;接下来挑选每个孩子认为非常有吸引力的玩具,并且告诉他不能玩这个玩具。对其中一半的孩子,研究者采取轻微的惩罚来威胁可能出现的违反行为:“我会有些生气”。而对另一半孩子采取较重的语气:“我会非常生气”;“我会把所有的玩具都带回家去,再也不回来”;“我觉得你就像一个婴儿”,等等。随后,研究者离开房间,让孩子们玩其他玩具——以此来阻止那件被禁止玩的玩具的诱惑。结果所有的孩子都抵制住了诱惑,没有一个孩子去玩那件被禁止玩的玩具。
返回房间之后,研究者再次要求孩子们对所有的玩具进行评价。结果是这样的:那些受到轻微的威胁的孩子们认为,被禁止玩的玩具不如原来所认为的那样有吸引力了。总之,由于对不玩那件玩具缺乏充分的外部理由,他们成功地使自己相信他们没有玩那件玩具是因为自己不喜欢它。
相反,对于那些受到严重威胁的孩子而言,那件玩具的吸引力没有减弱。甚至,有几个孩子甚至认为它比受威胁以前对自己的吸引力更大了。那些受严重威胁条件下的孩子,可以对不能玩那件玩具提供充分的外部理由,为此他们不必去寻找其他理由,因此,他们仍然喜欢那件玩具。
乔纳森·弗里德曼拓展了这个发现,并且戏剧性地解释了这一现象的持久性。
(Freedman, J. 1965. Long-term behavioral effects of cognitive dissonance.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1, 145-155.)
他所采用的“关键玩具”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电动机器人,可以来沪奔跑,还能向孩子们的敌人扔东西。其他的玩具就没什么吸引力。显然,孩子们都喜欢这个玩具。
当然,他不允许孩子们玩这个玩具,对其中一些提出轻微的惩罚威胁,对其他孩子提出严重的惩罚威胁。随后他离开学校。几周后,他的一名助手回到匿名回到学校,对孩子们进行一项纸笔测试。在这个测试的房间就是弗里德曼上次使用的房间,里面随意摆放着那些玩具。在测验结束后,助手开始计算分数,并让孩子们四处自由活动。
结果是,几周前受到过轻微威胁的孩子绝大多数拒绝去玩那个机器人,他们去玩其他玩具。相反,那些受到严重威胁的孩子,事实上绝大多数会去玩那个机器人。
总之,严重的威胁并不能有效阻止孩子们后来的行为,但某种轻微威胁的影响却可以在九周以后仍然阻止孩子们的行为。
这些孩子们并没有因为大人告诉他们做某件事不受欢迎而去贬低这一行为(玩那个玩具)的价值,他们是自己让自己相信它是不受欢迎的。